【億憶網7月31日綜合編譯報道】今天多家澳媒大幅報導了一名中國留學生涉嫌在布里斯班的一所大學校園內,以摔擲和扔石頭的方式虐殺了一只針鼴,被告上法庭面臨審判。
「虐殺針鼴只因“好奇”」
24歲的高振波(音譯,Zhenbo Gao)被指控于去年5月在Nathan的格里菲斯大學殘忍地虐殺了這只小動物。
據事實陳述,高振波在當晚10點30分左右被校園保安人員抓住,此時這只可憐的針鼴已經沒有了生命跡象。
他后來告訴皇家防止虐待動物協會(RSPCA)的調查人員,他在路上發現了這只針鼴,很想把它帶回家,并且對它產生了好奇心。
于是他把它從空中摔下,想看看它在突然墜落時如何保護自己,針鼴不斷掙扎,掉到斜坡下方,縮成一團,并把自己埋在泥土里藏起來。
然而看到可憐的針鼴,高振波并沒有動惻隱之心,他又用石頭砸它,逼它移動。
驗尸結果顯示,這只針鼴才剛剛成年,它的羽毛折斷,頭骨周圍出現大量瘀傷。
“尸檢結果表明,針鼴死于鈍器創傷,并且在此過程中會遭受極大的疼痛和痛苦,以及害怕和恐懼。”事實陳述說。
正在就讀商學院的高振波周三在Holland Park治安法院提堂。
「留學生虐待動物丑聞頻發」
為滿足自己的好奇心而虐待或捕殺動物,這樣的行為讓人不寒而栗。然而更值得深思的是:高振波并非唯一一名虐待動物的中國留學生。
由于在中國并沒有成熟的法律來懲處這些虐待動物的罪犯,很多人對自己的殘忍行為不以為意。可是出了國門,來到澳洲,就要明白:
這里的動物保護法律非常嚴格,一旦觸犯,或將面臨嚴重后果。
就在本月初,悉尼留學生余岳(Yue Yu)將跟女友共同養育的貓從7層樓高的垃圾滑道扔下,導致布偶貓的尾巴嚴重骨折,尾巴上的骨頭暴露在外,毛發大面積脫落,皮膚周圍發炎...
今年初,布里斯班一名工科專業的留學生張佳文(Jiwen Zhang)因殘忍虐貓被判刑6個月。
去年11月,張佳文把一只幼貓從母貓身邊偷走后,直接放進了自家還在工作狀態的烤箱,導致小貓的獨子、爪子和腿部皮膚嚴重燒傷。隨后,他用工具生拔小貓的爪子和牙齒,造成幼貓大量出血。
張佳文的室友回家的時候,正看見他準備將小貓溺死在馬桶里,嚇得慌忙報警...
2015年,中國留學生Albert Wang 和Leo Zhao因為虐狗而被鄰居舉報,然后馬上被RSPCA(澳洲皇家防止動物虐待委員會)起訴。
案發后,其中一人潛逃回國,另一人在審判過程中認罪,澳洲法院判決這名施暴者社區服務及醫藥費賠償,并且三年之內禁養寵物。
然而沒過多久,這名留學生又跟女友養了一只哈士奇。
忍無可忍的澳洲人在網上請愿取消該名中國學生的簽證,最終移民局將其簽證吊銷,遣返回國...
「澳洲法律讓施虐者無處遁形」
澳洲是一個非常重視平等和崇尚人道主義的國家,很多施暴者因為年紀較輕,來澳時間不長,在做出暴行前,不知道《防止虐待動物法》有多嚴厲。
以下是各州針對動物施暴行為的處罰:
可以看到,施暴者一旦被發現,等待Ta的就是高額罰款甚至是牢獄之災。
根據澳洲法律的要求,即使在宰殺動物時,也必須采取強制措施,將傷害降到最低。
「結語」
張佳文在虐貓案發生后,曾經通過自己的辯護律師表示,他這么做是因為自己在人際交往方面出現了障礙,他無法融入周圍的人群,同學、室友都對他很冷漠,他懷疑自己有抑郁癥。
然而這些說辭并不能為他脫罪,更不可能成為他試圖洗白的證據。
因為自己沒有得到“關愛”,就理所應當去傷害一只毫無抵抗能力的小貓嗎?
今天上庭的留學生高振波,恐怕他的“好奇心”也不能夠成為虐殺針鼴的理由。
勇者憤怒,抽刃向更強者;
怯者憤怒,卻抽刃向更弱者。
每一個生命,都值得被溫柔對待,蕓蕓眾生,唯有平等尊重,才能和諧共生。
人類沒有傲慢的資本。如果道德不能規勸施暴者從善,那么法律定會將他們牢牢束縛,無處遁形。
這人長得像不像德萊文
哎!還有,學生遠離家人朋友,孤身來澳,很多時候都會覺得孤單,因此都會有養育小動物的想法。但是很多學生養了一段時間,因為自身的心智不成熟,或是沒有能力繼續喂養,就會將小動物丟棄。真的呼吁大家:沒有能力,不要養,養了就要負責